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学校校历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寒假安排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即离校。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1月19日(星期三)开始安排轮休;非坐班制教师原则上从1月19日开始安排休假,有教学实习、实践指导任务和期末考核工作的教师须继续按规定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提前休假。1月15日(星期六)、1月16日(星期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二、开学时间及补考工作安排
(一)学生: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2月20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有补考任务的学生应提前返校,2月18日上午到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理补考手续,2月18日下午开始集中补考考试。
(二)教职工:坐班制教职工2月18日(星期五)起正式上班,2月19日(星期六)、2月2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非坐班制教师2月18日报到,2月19日、2月20日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活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切实做好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全体师生员工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非必要不离苏,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
(二)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及下学期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假期前按照要求对实验室、档案室、书库等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假期交通、消防、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并布置好新学期开学报到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对各类外来人员的管理。
相关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请涉及值班的部门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于1月13日前报院长办公室(行政楼306室,电话68091930)。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
院长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