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2021年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符合初级认定条件的教职工(新进人员认定名单请参见附件1,其他需认定人员由个人申报)。
二、 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1月16日前,完成个人申请、部门审查,由各部门将下列材料汇总提交至人事处: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
2、 认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取得学位、学历的认定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复印件(原件交所在部门审核)。
请各部门、各院(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8091833
附件1:拟认定初级职称人员
附件2:职称认定申报表
360环球在线注册人事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