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母体学校的有关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国庆节假期安排调整如下:
一、关于放假安排
2022年10月1日至3日放假,共三天;10月4日至7日正常上课、上班;10月8日(星期六)、9日(星期日)正常休息。2023年寒假放假日期提前,假期相应延长。
二、关于假日出行
1.倡导师生员工国庆假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市(大市),原则上不出省。
2.保安、校医、保洁、宿管、食堂、后勤、邮快件收发等重点人员原则上不出本市(大市)。
3.师生员工确需离开本市(大市)的,要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审批手续,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自驾的尽量少去高速公路服务区,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注意防范旅途风险。
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请销假审批管理,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学生处负责学生,校园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后勤保障人员。
4.国庆假日期间,学工部门要有序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后勤部门做好生活服务保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关于健康管理
1.国庆假日期间,师生员工可在大市内有序流动,按要求落实核酸3天1检。
2.省内跨市出行的师生员工,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到校当日由学校安排完成一次“落地检”。返校后,落实3天健康管理,核酸3天2检(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期间,原则上不外出,不进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不堂食,期间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3.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苏周到)”申报,按规定完成相应的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返校。
4.国庆假日结束后,所有返校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学生健康管理期间,教务部门、学工部门要安排提供线上教学服务,帮助学生同步跟上学习进程。
四、关于值班值守
1.放假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请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