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3〕18号)要求,请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学习入口,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研修可认定10学时的培训学时,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计入培训学时。各单位教职工2023年6月至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统筹安排,力戒形式主义,做好服务保障,充分调动教师自主参培积极性。同时要有专人负责,通知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于8月25日前完成学习。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