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加入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09  访问量: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可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户口迁回原籍。2024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至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科(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灵天路89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凭户籍科开具的《户口迁移证》于有效期内至原籍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户口迁往就业创业所在地。2024届毕业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本人户口迁移相关手续,迁移地址以就业创业所在地为准。就业创业单位在苏州本市内的,户籍科开具《集体户口登记表》。如就业单位无法接收户口的,可参照上述第一项将本人户口迁回原籍。

3.户口迁往升学所在地。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请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至天平校区行政楼113室办理户口迁入新校相关手续,也可参照上述第一项将本人户口迁回原籍。

4.户口落户苏州。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凭相关政策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也可通过人才引进政策,直接落户于购置的房产上。办理手续及相关要求,可咨询苏州人才服务中心,或登入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登记表》后,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的,要妥善保管,并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此项工作只针对户口迁入学院的毕业生,未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毕业生则无需办理。

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二年内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不会自动转回原籍,必须由本人或委托家人前往木渎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毕业后二年以上户口仍未办理迁出的,学院将不予开具户籍证明、补办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未尽事宜请咨询保卫处(行政楼113室),咨询电话:0512-687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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