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根据苏州市校园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院校园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学院开展校园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聚焦校园安全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切实摸清基本底数和风险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守住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底线,守住能及时发现及时逃生底线,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促进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范师生员工安全行为。
(二)摸清本单位安全整治对象底数清单、安全现状和运行风险,摸清网格化区域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保卫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栓(灭火器)全覆盖。学院各场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确保灭火器保护范围覆盖无盲区。
(四)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全面排查学院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物资仓库等部位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管控、整治规范。对学院的构筑物、操场、围墙、板报栏、体育器材等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车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剂、食堂用气用火、宿舍用电、校园禁烟、地下室及低洼地防汛措施等。规范师生外出集体活动期间的风险管控。督促师生集体用车驾驶人员文明开车,安全营运,保障师生用车安全。
(五)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严禁违规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的审批。一要严格资质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二要落实现场核查。安排项目施工的部门和安全保卫以及后勤部门应在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核查,强化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1)是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进行辨识,对现场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2)是动火作业中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3)是动火作业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残留物,监护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能离开。
三、工作安排
2024年6月起至12月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各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力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盲点。
(二)深入整改阶段(2024年8月31日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实化整治工作举措,实施销号管理。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隐患反复,同时抓好新问题隐患的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对认真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于6月26日前发送保卫处邮箱13812684296@163.com,联系人姜老师,电话68782739。
附件.docx
360环球在线注册保卫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