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望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落实。
学生返校后两周内,不安排线下实践教学,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可采用企业模拟实习、在线虚拟仿真实验、就地实习等形式指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就地实习和无需返校的实践活动在确保个人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严格根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开展;确需线下集中进行的可以适当调整实践时间,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返校两周后,如无特殊情况,可有序恢复线下实践教学,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实践地点。
一、实验教学工作(含上机实习)
(一)实验课程安排。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填写《实验进程安排表》,新开设实验需做好汇总统计并留档备查。
(二)新增开实验项目认定。二级学院(部)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对本学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认定表》,并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205室温老师处。
(三)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各二级学院(部)应对上学期完成的所有实验进行总结与分析,并将所开实验的《实验进程安排表》《实验报告》《实验运行记录表》及实验教学总结等相关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保存。
二、实习实践类教学工作
(一)实习总结与分析。各二级学院(部)根据2021-2022学年(含短学期)实习实践进行的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方式、内容、效果、质量监控等进行分析,说明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完成总结分析报告(包含反映教学过程中的一些主要照片,分析图表等),于9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205室温老师处。
(二)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提交。各二级学院(部)在实践任务开始前两周将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安排表交至教务处205室温老师处。
(三)实习基地续签与运行状态统计。上学期已到期的实习基地协议尚未完成续签的,请相关学院在9月15日前完成补签工作;对2021-2022学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状态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完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一览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新增或续签的实习基地协议书原件与扫描件、一览表和统计表各一份交至教务处205室温老师处,电子稿发至1223995720@qq.com。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教育部抽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申报。各二级学院(部)准备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库的完善和申报工作。
(二)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材料申报。9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推荐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团队)的全部材料(电子稿)交至教务处205室温老师处。
教 务 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