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籍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籍注册是延续学籍有效性、学生参加各种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所有已取得学籍的学生都必须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一、注册范围:所有在籍学生(包括延长学年学生)均需办理注册,已办理休学等手续的非在校学生,无需注册。
二、注册时间:学生注册结束时间为第十一周。
三、注册方式:各二级学院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将符合注册条件学生的学生证收齐,以学院为单位加盖注册章,办理注册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预缴完学年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2.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未能完成缴费但已办理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凭相关证明或手续可以进行学籍注册。
3.未缴清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但申请缓交并经审批同意的学生,凭相关手续可以进行学籍注册(到期未如期缴费的、注册无效)。
4.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对于超过规定时间两周且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学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务必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每位学生认识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