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
2023年新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发放、信息写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发放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厅、铁道部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苏教发[2003]5号文件)的规定,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
“优惠卡”发放条件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往返家庭学校的。
二、“优惠卡”领取办法
各二级学院统计、审查2023年入学的符合使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条件的学生信息。
请各二级学院11月9日前将拟发放优惠卡名单发送到邮箱963971616@qq.com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教务处领取“优惠卡”。学生名单格式详见附件1。
三、“优惠卡”办理办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各二级学院至教务处207室领取优惠卡,发放给学生。学生扫描优惠卡上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惠通学子”,注册并完善个人购票信息,并将优惠卡粘贴于学生证的正确位置,填写好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二级学院将粘贴好优惠卡的学生证收齐后至教务处207室进行写卡工作,写卡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7日。写卡同时将核对学生的家庭所在地与乘车区间,如果乘车区间站与家庭所在地不一致,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写卡。
四、学生证、优惠卡的管理工作
1.严格限定学生凭优惠卡购买火车票的次数。优惠卡“实名制”后,学生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只能购买4次优惠卡火车票。
2.严格限定乘车优惠区间。优惠卡写入的乘车区间,是学校所在地至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择。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因为父母居住地发生变化而需变更乘车区间,除了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的优惠乘车区间外,还要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的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使用优惠卡购票。
备注:2020、2021、2022级需要新办理“优惠卡”的学生与以上操作方式一致,并同时办理。需要修改信息的学生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补办“优惠卡”的学生请于每月补办学生证的日期内办理。
附件1: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模版.xls
附件2: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须知.docx
附件3:学生购票优惠资质绑定.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