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
本学期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学籍注册是延续学籍有效性、学生参加各种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所有已取得学籍的学生都必须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一、注册范围:所有在校学生均需办理学籍注册,已办理休学等手续的非在校学生,无需办理学籍注册。
二、注册时间:本学期学籍注册工作在第六周前(4月2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预缴完学年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方可注册。
2.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未能完成缴费的学生,但已办理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凭相关证明或手续可以进行注册。
3.未缴清学费又未办理助学贷款、但申请缓交并经审批同意的学生,凭相关手续可以进行注册(到期未如期缴费的、注册无效)。
4.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对于超过规定时间两周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务必将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到全体学生,确保每位学生认识到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