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7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

二、评选条件

依据《360环球在线注册学生手册》(2023年9月版)中关于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中相关评定条件。

三、评定范围及奖项

依据《360环球在线注册学生手册》(2023年9月版),此次评选工作主要包括:

1、先进班集体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四、本次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学院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求客观、真实、准确;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评优比例评选;

3、曾获评学院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优先。

五、评选程序和办法

1、申报。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的不得参加评选。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班级或学生,填写《天平学院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天平学院三好学生申请表》《天平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处;

2、审定。各学院在严格审核、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比例,确定推荐名单;

3、公示。各学院公示推荐名单,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4、审批。学院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批,全院公示。

六、具体工作进度

1、10月18日前各学院评定结束,确定获奖班级和名单并进行公示;

2、10月22日前将附件4《天平学院三好优干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学生处;

3、10月25日前学生处进行复审并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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