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根据《江苏省“三侨考生”身份认定暂行办法》(苏侨发〔2016〕231号)有关要求,苏州市发布了关于“三侨考生”(高考)身份认定的有关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侨考生”的身份界定
“三侨考生”是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一)“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三)“归侨学生”是指回国定居的归侨学生、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视为归侨的学生
(四)“归侨子女”是指本省归侨的子女,且该子女具有本省常住户籍
(五)“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是指华侨的子女,且该子女具有本省常住户籍
二、“三侨考生”(高考)身份认定程序
“三侨考生”(高考)身份认定由考生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统战侨务部门受理并初审,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负责审核认定。申请人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和下载申请表格。申请程序详见如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MRulakOykVTLyA5Ptrobg
三、办理时间
江苏省2023年“三侨考生”(高考)身份认定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党委统战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