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经研究,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要求
1.组织实施:遴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组织实施并发文公布遴选结果。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省教育科技工会和省教育基金会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2.遴选对象: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弘扬教育家精神,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4.遴选方式及名额:高校教师由所在学校直接推荐,我校可推荐教师不超过1名。
三、时间安排
4月22日12:00前,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填写《“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纸质表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21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2216512730@qq.com,各二级学院最多可推荐一名教师。
附件: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doc
人事处
2024年4月18日